深圳市会展业财政资助专项资金涵盖展会培育期、展会成长期,甚至包括第三方认证、召开国际会议等。据了解,关于展会培育期资助,在我市举办展览面积达到4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展会,最高按照实际租用场馆场租费用的25%给予资助,资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,资助不超过5届;关于展会成长期资助,在我市举办的已过培育期的重要展会,其展览面积比上届扩大20%及以上,或展览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或以上且比上届扩大4500平方米以上的,最高按实际增加租用场馆场租费用的50%给予资助,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;关于第三方认证资助,对经市经贸信息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对展会数据的认证费用,最高给予实际费用50%的资助,每次认证的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;关于国际会议资助,在我市召开的重要国际会议最高按照实际场租费用50%、境内外专业媒体广告费用30%给予资助,每届会议的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。政府财政已安排经费的会议不享受此项资助。
此外,对在我市举办的获国际展览业协会(UFI)等国际展览机构认证的展会以及获国际展览业协会(UFI)等国际展览机构认证的我市展览机构,一次性给予15万元的奖励。